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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22-00099 信息分类: 政府文件, 国土资源、能源,土地,批复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: 2022-03-24
文号: 灌政复〔2022〕12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你局《关于使用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人民东路)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2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人民东路)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。二、具体地块情况…

县政府关于同意使用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—人民东路)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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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
你局《关于使用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人民东路)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2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人民东路)新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。

二、具体地块情况如下:

项目用地面积18631平方米,已报省政府(苏政地G〔2022〕1号)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,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,同意以划拨的方式供给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,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
项目拟选位置位于灌南县新莞路(新港大道—人民东路)。用地四至范围详见位置图。

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

2022年3月24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